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,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,积极落实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》精神。10月29日,海诚股份在广州举行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约仪式,进一步明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职期限与经营发展责任,保障各级领导干部依规行权履职,激发干事创业活力,全面开启公司人事制度改革新局面。
海诚股份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赵国昂,党委副书记、总裁陈荣荣及班子成员,总部各部门负责人,各子公司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。
2021年是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、关键之年,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,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推动的核心工作。海诚股份高度重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,深入贯彻落实国资委、保利集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,严格按照保利中轻改革发展任务的时间节点细化落实,成立专项领导工作小组,在充分考虑公司改革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,制定了海诚股份本级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,全面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。
仪式上,赵国昂代表董事会与总裁陈荣荣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、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,与副董事长徐大同签订了任职承诺书、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,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,并与下属11家单位董事长分别签订了任职承诺书。赵国昂作为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李义民签订了任职承诺书、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。陈荣荣总裁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了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,并与下属11家单位董事长签订了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。
为保障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,海诚股份充分借鉴了国资委“双百企业”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经验,按照海诚股份任期制和契约化领导小组指导意见,充分考虑公司改革发展的战略需要,严格按照保利中轻改革发展任务的时间节点细化落实。
通过此次签订契约,明确了海诚股份及所属单位经理层成员聘任岗位、聘任期限、职责范围,并对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、薪酬兑现、退出机制等进行了契约化的约定,真正做到以契约的管理实现“能上能下”,以刚性考核实现“能进能出”,以目标业绩实现“能增能减”。